我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来,北京市丰台区商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海阔霖达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决定书文号:京丰市监处分〔2023〕837号。
当事人于2021年6月5日在晋城市城区炜熙劳保百货商行以8.5元/个购进商标为保为康POWECOM(图形),生产日期为2020年12月19日,标称生产者广州市保为康劳保用品有限公司,规格型号为3600A,质量等级为合格品,明示履行规范为GB 2890-2009的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30个,进货总价格255元,现在未出售过。北京市商场监督管理局托付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对当事人出售的,商标为保为康POWECOM(图形),生产日期为2020年12月19日,标称生产者广州市保为康劳保用品有限公司,规格型号为3600A,质量等级为合格品,明示履行规范为GB 2890-2009的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进行抽检,所检项目中面罩的呼吸阀、标识项目不符合GB 2890-2009《呼吸防护 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规范,根据《2023年北京市特种劳作防护用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实施细则》,查验成果为不合格。至2023年10月19日,商标为保为康POWECOM(图形),生产日期为2020年12月19日,标称生产者广州市保为康劳保用品有限公司,规格型号为3600A,质量等级为合格品,明示履行规范为GB 2890-2009的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30个,未售出,该产品现已悉数中止出售并下架封存处理,当事人已联络厂家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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