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5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2020年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33,88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6,776,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11%。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掌握了先进无机非金属膜材料与高性能复合膜材料的研制方法,构建了一条涵盖“膜材料-膜组件-膜设备-膜软件-膜应用”的膜产业链。公司主要经营业务包括工业料液分离、膜法水处理、环境工程、膜备件及民用净水机等在内的膜技术应用业务和水务投资运营业务。公司主体业务涉及工业料液分离、产品分离纯化、废水资源化、饮用水安全保障等领域,应用于餐饮、医药化工、生物发酵、冶金石化、水质净化、环境保护等多个行业,面向实体制造业、市政管理部门和终端净水家庭用户等。公司基本的产品服务涵盖特种分离与水处理两大应用领域,为传统工业生产过程的升级改造提供清洁生产与绿色制造的手段与方法,为过程工业的分离纯化与废水资源化提供基于膜技术应用的创新解决方案。
膜材料是利用仿生学原理的基础上模仿细胞特征,并由人工合成的、具有特殊选择性分离功能的化工复合材料,能够将流体分隔成不相通的两个部分,使其中的一种或几种物质透过,从而将其它物质分离出来。基于此,公司研制出包括管式陶瓷膜、卷式膜、平板膜、中空纤维膜和独特微管膜、复合陶瓷纳滤芯等膜组件。在膜组件基础上,公司开发出涵盖超滤、纳滤、反渗透等各类膜设备和膜系统,能够大范围的应用于医药制造、生物发酵、餐饮、石油化学工业、环保公用事业和家庭净水等领域。
公司在膜材料、膜组件、膜设备方面多项产品处于行业领头羊,包括以纳滤芯、陶瓷膜、中空纤维膜和iMBR等自主研发膜材料及其他各类膜材料为基础制造的膜组件、膜设备和以膜软件为方法论的集成膜系统。公司主要膜材料具备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其详细情况如下:
纳滤芯材料由特制含大量纳米孔的活性炭通过特殊制备工艺镶嵌于微米级蜂窝状多孔的特殊结构,可以把农药、抗生素、激素等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与钙、镁、锶、硅、硒等人体需要的天然矿物质有效分离,大多数都用在饮用水净化领域。
无机陶瓷膜具有耐高温、耐酸碱和高机械强度等多种特性,公司研发的特种分离陶瓷膜的膜层经过亲水性处理,在水传输过程中具有高滤水性及高亲水性,在保证提高选择性的同时仍具有较高通量,可广泛应用于油水分离、制药、食品发酵液处理等工业分离及水处理领域。
公司自主研发的中空纤维膜材料采取使用以聚偏氟乙烯(PVDF)为主材制备而成,生产出的丝状膜材料具备高通量、拉伸强度高、断裂伸长率好等优点,部分性能超越进口膜丝产品,而且成本相比更低。其以具有选择渗透性的中空纤维丝为基础制成,大多数都用在水处理领域。
公司iMBR系列新产品采用公司自主研发的iMBR专用膜丝材料配方,膜丝常规使用的寿命和通量明显提高;膜组件采用一体化、垂直型曝气等结构创新工艺,稳定性高、能耗低、抗污染能力强,主要使用在于污水处理项目。
基于膜材料、膜组件、膜设备方面业务和技术基础,通过多年的研究和项目经验积累,按照每个客户对工业料液分离和膜法水处理的针对性需求,开发特定膜应用工艺技术,包括膜材料制备、膜组件选择、工艺过程优化、操作参数确定、膜设备制造、系统集成、成本和经济性分析等,能够大范围的应用于医药制造、生物发酵、餐饮、石油化学工业、环保公用事业和家庭净水等领域。
公司将膜材料和膜分离技术应用于分离纯化氨基酸、抗生素、维生素、糖、植物提取物、化工产品等物质,帮助餐饮、医药、生物发酵、化工、石化等行业客户提升产品质量、增加生产收率、降低资源消耗、减少废物排放。
工业料液分离成套设备的研发、集成和销售及相关配套服务是公司最早从事的核心业务,目前公司将自主研发的陶瓷膜、中空纤维膜等膜材料应用于该业务,成为国内少数能够在工业料液分离领域提供全方位膜技术应用解决方案的企业之一。
公司具有建筑施工-环保工程三级、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多项资质,将膜材料和膜技术应用于石化、冶金、市政以及家庭净水等领域,提供工业废水净化处理、中水回用、锅炉水处理、市政供水以及家庭净水等综合解决方案,在市政、石化、皮革、印染、电镀、生物制药等行业建成多项大型水综合治理系统,客户覆盖政府、世界五百强企业、大型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等单位。
凭借多年产业实践获得的水处理系统给水、排水、中水回用专业方面技术以及较强的总实力和统筹能力,公司在膜法水处理业务的基础上,承接客户承包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土建工程、设备采购和安装、试运行等全过程,取得客户的信任和高度认可。
公司民用净水设备是采用自主开发的无机纳滤技术,突破了传统膜过滤技术的限制,通过独特的工艺和配方实现了吸附和过滤相结合的三维净化,无需用电,高效去除污染物的同时保留对身体有好处的矿物质元素,目前该技术已成功应用于自来水终端净化、瓶装水生产制造以及小区分布式净水等领域。
公司开展的水务投资运营业务为膜技术应用于污水处理厂提供示范项目与样板工程。
公司以目标为导向,采用逆向思维,不断开发与具体应用过程相适配的膜应用工艺。以此为核心,下游拓展到膜技术应用领域,为国内外医药化工、餐饮、石化冶金等行业和数百家大中型生产性制造公司可以提供大型化、工业化、个性化的膜应用综合解决方案,上游反向延伸至膜技术产业的基础领域——膜材料供给侧,创新研制了多种符合市场需求、功能特性优异、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及国内领先水平的先进无机非金属膜材料与高性能复合膜材料,包括纳滤芯、特种分离膜、石墨烯复合膜材料和iMBR膜组件等,可替代国外进口产品,而且部分性能更卓越。具体的经营模式如下:
在膜技术应用方面,企业主要向客户提供系统化的膜集成技术整体解决方案以获得收入与利润,具体包括工业料液分离、膜法水处理、环境工程等服务,通过为客户设计技术方案,研发、生产膜材料、膜组件和膜设备及成套的膜系统,实施膜分离系统集成,并为客户提供运营技术上的支持与运营服务。在该业务模式下,公司通过为客户提供一揽子的整体解决方案与服务,实现膜材料、膜组件及其成套设备的销售,从而获得盈利。由于整体解决方案部分部件具有易耗性,公司还向客户销售替换所需的膜芯、清洗剂或别的设备配件,形成整体解决方案完工后续长期稳定的收入。此外,立足于自主的纳滤芯核心技术,公司还向市政单位、工业公司、家庭客户销售净水设备和纳滤芯,获取一定的销售收入。
在水务投资运营方面,企业主要通过BOT、TOT或委托经营的方式向各地政府部门提供市政污水处理设施投资运营与管理服务,水务投资运营主要根据各污水处理厂处理的水量和水价收取服务费用,实现公司盈利。该等项目一般通过公开招投标或竞争性磋商获得。
在膜技术应用方面,公司膜技术应用业务所采购的原材料分为常规物料以及新物料和专项设备。常规物料是公司生产所需的基础原料,公司采购部在询价和长年比价基础上,与数家国内外知名厂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并签订了年度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由采购员依据年度协议价格直接与合格供应商发出采购订单意向,根据订单金额大小报相应主管审批后,正式下达采购订单。在采购新物料和专项设备时,公司需要进行供应商产品审批工作,根据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由采购员通过查询、实地到访、业绩报告,第三方资料或委托验证等方法收集供应商的信息,组织公司内部设计主管、技术主管进行评审,如有必要,还需提供样品进行检验,初步确定意向供应商范围。然后由技术人员提出新物料和专项设备的工艺、质量和交期的要求,采购员向三家以上的供应商询价、招标,要求供应商提供详细的技术、质量保证、交期、价格等技术和商务说明,最终形成《供应商比较审批表》,经设计主管、技术主管审核后提交物流部经理审核,报公司分管物流部主管审批,最终确定最优的供应商并下单采购。此外,对于在邀标时指定使用某一生产厂家的材料或设备的客户,则一般由公司物流部和生产管理部工作人员与该指定供应商进行磋商,根据最终制定的工艺方案和生产计划签订采购合同。
在水务投资运营方面,公司以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方式对下属水务公司的物料采购进行管理。其中,项目所需的土建工程等均主要采用招投标方式进行采购。对于污水处理厂的日常运营管理维修所需的少量劳务、日常性物料等,公司均授权下属水务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进行分散采购,并由公司采购部门负责人定期监控每个下属水务公司的日常采购支出情况。
在膜技术应用方面,公司生产活动包括纳滤芯、陶瓷膜、中空纤维膜等膜材料的自主制备以及膜组件、膜设备的自主加工和装配,同时有少量标准化的膜板加工集成委托外协单位生产。公司膜技术应用整体解决方案所采用的核心部件为以膜材料为基础的膜组件与成套设备。根据客户的具体需求,结合膜技术应用的具体场景,在公司生产车间内自主生产陶瓷膜、中空纤维膜等膜材料及膜组件,成套设备安装调试及系统集成视项目情况通常在客户项目现场实施。在外协生产过程中,公司为了严格控制产品质量及防止公司专有生产技术的流失,核心技术与产品都是由公司内部控制;部分非核心工艺技术含量低、标准化程度高,且其外协加工产业配套已非常完善,为了提高经营效率、控制生产成本,公司将此类非核心工艺进行外协。公司承担总检、监督、验收等关键环节,从而保证了产品质量。
在水务投资运营方面,公司的污水处理项目主要采用BOT模式、TOT模式和委托运营模式。BOT业务是由公司与政府签订市政水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协议,由公司投资、建设,并负责管理和运营一定年限,收取一定费用,运营到期后无偿移交给政府;TOT业务是由公司与政府签订市政水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协议,由公司直接收购已建成的市政水项目,并负责管理和运营一定年限,收取一定费用,运营到期后无偿移交给政府。委托运营模式是指公司与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业签订委托运营协议,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业将已建成的市政水项目委托给公司,由公司负责运营和维护获取污水处理费。
在膜技术应用方面,公司主要是通过参加展会、参加行业会议、网络等渠道获得项目信息。此外,现有客户和设计院推荐也是公司获得项目招投标信息的重要渠道。公司针对客户项目需求,组织对膜处理系统开展定制设计、采购、生产、系统集成和设备安装调试、售后服务。公司根据项目的分离纯化或水处理出水要求对工艺、电气和软件进行设计投标;中标后公司制备或采购原材料,并采购泵、阀门和管件等膜设备的主要组件,在公司现场进一步加工,待膜设备加工组装完成后,再将设备和图纸发往项目现场。公司项目经理和工程人员负责将设备安装调试,最后通过客户验收。
在水务投资运营方面,由于水务投资项目立项审批需要在各级发改委网站上公示,因此公司会及时关注网络上的政府立项信息,争取在项目早期阶段即介入。此外,如果污水处理厂位于同一地域,公司将会节省管理和运营费用,因此公司在某一地建成和运营项目后,通常会在同一省市继续拓展业务。
在膜技术应用方面,公司在围绕膜技术应用开发膜软件与研制膜材料的多年实践过程中,建立了一套以“目标导向、逆向思维”为原则的“RDPA”研发体系、即“研究-开发-中试-应用”的综合技术开发平台。公司水务投资运营方面的研发以膜技术应用的研发工作为基础,主要围绕膜技术在污水处理领域的应用开展,研发方向主要包括膜材料的研发与改良、污水处理工艺的升级、降低膜应用成本等方面。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创新,目前已形成一套可复制能推广的科技创新发明机制,为其独特的“RDPA”研发体系的有效运行、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提升提供了有力保障。公司制定了技术创新相关的规划和保障措施,建立健全高效的创新激励机制,并积极拓展获取新产品新技术的渠道,并依托国家人保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三达膜科技分站、福建省膜分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厦门知识产权孵化基地持续提升研发实力,保持公司竞争力。
在具体研发过程中,一方面,公司利用多年膜技术应用的资源优势,针对客户实践需求,协同政府、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膜企业等资源,开展政、产、学、研、用的合作,围绕膜材料发展中的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联合研发与攻关,提升平台持续创新能力;另一方面,公司采取市场化运营模式,以应用目标与客户需求为导向,积极开拓市场,扩大服务范围,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公司掌握了先进无机非金属膜材料与有机复合膜材料的研制方法,是国内领先的集先进膜材料研发、特种分离膜技术应用和水务投资运营于一身的科技创新型企业。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为“C35”。公司的无机非金属膜材料与有机复合膜材料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中的新型膜材料,是《“十三五”材料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中科技创新发展重点。
目前,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突出的能源消耗问题、水稀缺和水污染问题逐渐威胁到经济和社会安全,同时随着全社会日益重视可持续发展和清洁生产,膜分离技术在多个领域有广泛的应用。在工业料液分离方面,《“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要求在工业领域全面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膜技术在工业料液分离领域的应用,可以有效地帮助制药、生物化工、食品饮料、石化冶金等工业客户提高生产效率、实现清洁生产和节能环保。在污水污染物处理方面,随着膜法水处理应用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尤其是随着我国对水资源保护的日益重视,膜法水处理技术受到国家大力推广。在国家的支持和引导下我国膜产业将快速发展,膜技术在水处理领域的使用率不断上升。在市政污水处理方面,我国水资源总量和人均水资源量呈波动下降趋势,为了解决水资源紧张的问题,国家大力发展市政水处理行业,制订了《“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
膜技术应用属于高新技术,市场需求旺盛,能够提供整体综合解决方案的企业较少,技术壁垒和行业技术附加值较高,预计未来本行业仍将保持较高的毛利率水平。基本特点如下:A.周期性:膜技术应用行业,其发展与经济周期的变化紧密相关,很大程度上受到国民经济运行情况以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波动的影响。B.区域性:由于我国经济发展较为不平衡,经济发达地区工业发展也较快,其环保力度投入较大,为膜技术在工业料液分离、工业废水处理及中水回用等方面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C.季节性:由于客户多在上半年进行招标,因此本行业在上半年投标和中标较多,业务收入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通常下半年确认的收入多于上半年。
膜技术应用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需要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因此,根据分离提纯或者出水水质要求选择不同膜材料、膜组件、膜过程、膜应用工艺,进而进行工程、结构、电气综合设计是本行业的核心技术和进入壁垒,直接影响企业的竞争能力。上述工艺、工程、结构和电气设计是膜技术应用企业经过长期实践与技术研究获得,涉及多项专利及非专利技术,较难进行模仿,技术壁垒很高。目前可以制备先进膜材料的规模化企业相对较少,多数企业业务范围仅限于采购膜材料及组件进行成套设备加工和工程安装,仅少数企业具备自主研发、设计、生产膜材料、膜组件与成套设备并以此为基础向客户提供膜技术整体解决方案的完整业务体系。
公司率先洞察了纯粹引进国外的膜材料与设备并不能满足广大中国过程工业膜应用企业的个性化需求,因为国外产品只能提供标准的、通常只能用于水处理的膜材料与设备,而中国过程工业膜应用企业需要的是针对自身产品分离纯化需要的膜应用解决方案。由此,公司针对中国过程工业生产企业亟需解决的产品收率低、纯度不高,分离过程资源消耗大、污染物排放多等问题,对症下药、量身定制开发了一系列适合特种分离要求的膜应用工艺及与之适配的先进膜材料,从而搭建了先进膜材料及设备与广大膜应用企业之间沟通的桥梁,进而推动了先进膜材料与设备在食品饮料、医药化工、生物发酵、石油冶金、污水处理与废水资源化等领域的应用。
公司是中国膜技术开发与应用领域的开拓者,是我国最早从事过程工业先进膜分离应用工艺开发的企业之一,也是我国最早将国外先进膜技术引入国内并进行大规模工业化应用的企业之一。公司为国内最早开发应用于制药行业膜应用工艺与成套设备的企业之一,是国内少数能够在工业料液分离领域提供全方位膜技术应用和行业综合解决方案的企业之一。作为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膜技术公司,公司开发了许多基于膜技术应用的创新膜分离工艺,填补了国内外多项膜应用工艺空白,是国内最早将超滤、纳滤和连续离子交换技术综合应用于维生素C、头孢菌素、红霉素、青霉素生产的企业之一;是国内最早在食品医药行业推广应用纳滤技术的企业之一;是国内最早为核电厂废水处理提供膜应用解决方案的企业之一;是国内最早成功开发功能糖纯化技术的企业之一;是国内最早开发高纯茶多酚、甜菊糖提取技术的企业之一;是国内最早成功开发染料脱盐技术的企业之一;是国内成功开发基于膜分离过程的中草药活性成分提取技术的企业之一。公司开发的基于膜技术应用的过程工业分离纯化解决方案是典型的绿色制造与清洁生产工艺,可同时实现提高产品质量、增加生产收率,降低资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这四大目标,对我国过程工程实体制造业的技术升级和行业进步做出了突出贡献。
此外,公司作为我国最早将国外先进膜技术引入国内并进行大规模工业化应用的少数企业之一,经过多年的发展和实践,培养了一大批专业技术人才,扩大了膜技术应用的行业覆盖面,工业生产中的膜技术应用普及率逐渐提高。公司的成长带动了国内膜行业的起步和发展,也促使公司形成了较强的市场影响力,奠定了公司在膜产业尤其是膜技术应用领域的权威地位。
近年来,我国膜技术应用的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就,膜技术应用产业规模都快速增长。我国膜产业将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方面将呈现出如下发展趋势:
我国膜技术应用领域前期主要偏重于低端水处理领域,膜技术应用层次偏低,应用领域偏窄。国外工业分离用特种膜材料、血液透析和离子交换膜材料已经有很大的市场应用,先进膜材料在高端的大型海水淡化和大型水处理工程应用也较普遍。随着我国国产膜材料技术水平的提升,膜及膜组件的制造技术呈现多元化趋势,服务于节能减排和产业升级的特种分离膜材料和离子交换膜材料将得到更多的应用,并逐步替代进口材料和设备,推动更多膜产业高端化的应用。通过不断创新,我国膜技术应用层次将逐步提高,应用领域将逐步扩大。
目前,全球膜材料与膜组件、特种工业分离、大型水处理工程、产业技术标准主要由国际跨国公司主导,他们在技术、资金、工程化经验和品牌等方面优势明显。近年来,我国膜材料和膜组件的上业发展较快,包括氧化铝、硅藻土、PVDF等基础原材料和泵、阀门、能量回收器、压力容器等关键零部件的国产化程度逐步提升。在技术研发方面,国内膜企业逐步加大了对技术研发的资金投入,并逐步储备一批先进的技术产品。未来,我国膜产业配套能力将逐步增强,国产膜组件产品性价比逐步提高,形成可满足国内膜技术应用企业需求的产业配套体系,覆盖全产业链的经营模式将逐步成为行业普遍模式。
由于膜材料和膜技术应用系统性和复杂性较高,膜产业在应用领域呈现膜材料、膜组件、膜设备、EPC、BT、BOT、PPP、BOO等多种商业模式并存的局面。有一定实力的企业往往会从单纯的膜材料、膜组件和膜设备生产销售模式向EPC、BOT以及PPP等综合性更强的商业模式发展,提高膜技术整体解决方案处理性能,扩大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有利于塑造品牌形象,增强竞争实力。此外,依靠膜产业链积累的技术、资金、品牌优势,部分企业也会进一步涉足水务投资运营领域。
目前,中国膜产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主要膜材料长期依赖进口,自主创新产品少,国产膜材料市场竞争力弱,大部分企业只能从事成套装备的组装工作。近几年,我国膜领域基础研究取得较大进展,国内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研发成果逐步增加,相关制备技术从实验室不断向产业化转移,部分企业开始加强原创创新研究,并取得了一系列独创的专有技术或知识产权,部分企业膜材料的分离机理和制备工艺方面实现了重大突破,产品性能提升极大。在国际竞争不断加强的背景下,我国膜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将持续提升。
目前,我国从事膜工程的企业超过千家左右,但大多数企业不具备大型工程的设计、施工、调试运行能力。国内膜企业不断学习和引入国外先进经验,在产品的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上逐步提升,不少企业获得ISO9000等多个质量认证的证书,并将质量管理理念贯彻到生产中,综合竞争力也将逐步提高。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详情请见本年报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5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25号)核准,由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83,47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2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4,162,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450,246,642.09元。截至2019年11月12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3,47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4,162,2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人民币63,221,611.38元后,实际收到主承销商长江证券划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460,940,588.62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19)第350ZA0041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6,488.04万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502.80万元,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3,985.24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83,797.7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已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9年11月13日,本公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分行(以下简称“光大延安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集美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以下简称“兴业杏林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以下简称“兴业海沧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以下简称“中行厦门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东区支行(以下简称“农行东区支行”)和长江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光大延安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6)、在招商集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在兴业杏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978)、在兴业海沧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47)、在中行厦门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在农行东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2)。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3,985.24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0,566,313.0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6,550,880.00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使用募集资金27,117,193.00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361Z0162号)。
2019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19年12月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如期归还。
2020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0年12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35,000.00万元,明细如下:
2020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0年8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4,561.71万元。
1、2020年10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拟将募投项目“膜材料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孙公司延安新三达膜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子公司Suntar Investment Holding Pte. Ltd.,并开立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拟以“膜材料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或其等值美元向Suntar Investment Holding Pte. Ltd.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变更及向变更后的实施主体增资尚未实施。
2、公司在兴业海沧支行开设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47)截止2020年12月31日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00元及孳息扣减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1,944,039.68元已经使用完毕,该账户于2021年2月5日注销。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公司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比进度较为缓慢,详见附表: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公司将尽快落实募集资金使用,并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义务。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三达膜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三达膜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用途、被控股股东占用、违规委托理财等情形,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公司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比进度较为缓慢,公司应尽快落实募集资金使用,并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义务。
(一)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3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018人,其中4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19年度收入总额为105,772.1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2,969.01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46,621.7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10家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25,290.04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38家。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7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
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项目合伙人:胡素萍,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新大陆、国脉科技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黄雅萍,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三达膜、国脉科技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蒋玉芳,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九芝堂、万向新元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胡素萍、签字注册会计师黄雅萍、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蒋玉芳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020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和内控审计费用合计为14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1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双方协商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聘期一年。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 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
其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审计结论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供相关服务,聘期一年,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胜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线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在公司监事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和证券交易规则的行为;4、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7,644.71万元,同比增长18.12%;实现营业利润25,873.12万元,同比下降14.99%;实现利润总额25,752.07万元,同比下降20.50%;实现净利润22,411.73万元,同比下降19.51%;其中,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180.59万元,同比下降19.82%。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33,88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66,776,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11%。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重点从公司依法运作、经营管理活动、公司财务检查、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行使监督职能,较好地保障了公司和股东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公司募投项目投入进度较为缓慢,我们将督促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依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登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登记地点: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锦亭北路66号办公楼3层。联系电话,传真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能证明法人股东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来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线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1年5月17日下午16:00前送达登记地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67,234,773.52元。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33,88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6,776,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30.11%。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明显的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1、基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行业经营环境、公司经营状况、社会资金成本和监管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充分考虑目前及未来的业务发展、盈利规模、投资资金需求、集团及子公司偿付能力或资本充足率状况等情况,平衡业务持续发展与股东综合回报之间的关系,制定了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且清晰,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审议程序的规定,并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大股东套利等明显不合理情形及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我们都同意本次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最大限度地考虑了公司纯收入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各样的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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