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餐厨废物办理,标准餐饮企业发生的餐饮油脂未采纳预处理办法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影响管网、污水处理设备运转安全和城市公共安全的行为,保证食品安全,保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安徽省环境保护推举》《滁州市餐厨废物办理推举》《滁州市乡镇排水办理办法》等有关法令法规,结合我县实践,现布告如下:
一、本布告所称餐饮服务单位包括城区各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食堂、学校食堂(含托幼组织),酒店、宾馆、饭馆、火锅店、小吃店等各类大中小型餐饮单位。
二、城区范围内一切运营餐饮业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污水排放处应依法设置油水分离器或隔油池,避免油污污染市政管网。
三、 餐饮服务单位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倾倒抛弃油脂和含油废物的,由城市办理部门根据《安徽省环境保护推举》第五十六条的规则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能够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回绝、阻遏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按照法令来追查刑事责任。
管理员
该内容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