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来了!刚刚(6月11日),国家规范化办理委员会发布告诉,决定将GB 2626-2019《呼吸防护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国家规范施行日期延伸至2021年7月1日。
国家规范化办理委员会关于延伸GB 2626-2019《呼吸防护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国家规范过渡期的告诉
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场监督办理局(厅、委),有关全国专业规范化技能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GB 2626-2019《呼吸防护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强制性国家规范2019年12月31日发布,原定过渡期6个月。为全力支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作业,保证口罩产品安稳供给,经研讨,决定将GB 2626-2019《呼吸防护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国家规范施行日期延伸至2021年7月1日。
依照《强制性国家规范办理办法》有关法律法规,在2021年7月1日之前的过渡期内,公司可以自行挑选履行GB 2626-2006或GB 2626-2019 。鼓舞有条件的企业尽早按新规范组织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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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整理人:浙江省规范化研讨院 李惠教师,供参阅,最新名单以CNAS官方为准)
2019年12月31日,国家商场监督办理总局和我国国家规范化办理委员会发布了新规范GB 2626-2019《呼吸防护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规范规则了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的分类和符号、技能方面的要求、检测的新方法和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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